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主要职能是:医院承担着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及传染病的临床诊治任务,为市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对急性、慢性传染病(含性病、结核病、麻风病等)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进行防治和管理。负责接收诊治本市的优抚对象及复退军人的精神病患者(含现役军人病患者);负责收治本市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三无”对象中的精神病人;负责收治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及传染病人。承担我市各种精神疾病及心理障碍的防治康复工作,扶持指导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搞好精神病防治及康复工作,培训社区精神疾病防治人才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地市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3783.4 万元,比上年 增加1168.8 万元, 增长9.26 %,主要原因是 单位业务增长导致业务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 13783.4 万元,比上年 增加1168.8 万元, 增长9.26 %,主要原因是 单位业务增长,相应的业务成本增加,如人员、药品、耗材等业务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2149.40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517.40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27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362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11044.24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21578.02 平方米,车辆 8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13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1239.6 万元,主要是 专用设备1167.5万元和通用设备72.1万元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 | …… | …… |
…… | …… | …… |
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